大部分区申请人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才能参加2025年积分制入学,各区会根据各区的真实的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条件详见正文。
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荔湾区积分制入学时,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至2025年5月13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至2025年5月13日)。
(1)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1)居住证满一年,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5月13日(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2)2016年1月1日后办理的,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累计计算;
(3)2016年1月1日前办理的,根据2010年起施行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连续计算。
3.“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申请方法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指南》执行。
(一)来穗人员在提交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申请前,应当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
(二)来穗人员持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制入学当年的8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三)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当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取得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增城区2025年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具体安排,敬请来穗家长关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积分入学”,密切留意相关中小学招生信息。
来穗人员获得核定的市积分后,登录“广州市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管理系统”进行积分入学申请。(注:该系统暂未开放,预计2025年5月开放)
(一)来穗人员需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且其在广州市居住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提出入学申请当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请入学的适龄子女持有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
(二)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提供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全国学籍证明。
1.父或母(含其他监护人、适龄子女本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
2.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读南沙区公办学校和南沙区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毕业要求升读南沙区公办学校和南沙区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
申请报名参加南沙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根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需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制申请或积分调整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广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积分入学】获取2025广州各区积分申请入口/时间/指南/进度/录取结果/排名公示、入学交流群等。
申请报名参加荔湾区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须提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积分并获得核定分值。
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只开放一年级和七年级的入学申请。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当天)年满6周岁、未读过一年级、未建立全国学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小学一年级积分制入学。
广州市户籍迁入分为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符合规定的拟迁入本市人员,可由单位或个人,按相应的入户管理办法,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审核部门提出入户申请。
目前广州实施的入户政策包括《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等。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精神,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申报并确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
2025广州各区积分入学工作逐渐公布,家有随迁子女的家长们,密切关注所在区的通知哦!
申请报名参加荔湾区积分制入学(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须在积分入学申请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积分并获得核定分值。
广州荔湾区积分入学申请要先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市积分申请,详见正文。
申请2025广州荔湾区积分入学须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符合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或有合法稳定职业的可以申请积分入学。
广州积分入学核定需要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个人积分”模块提出积分申请。
《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导语】:大部分区申请人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才能参加2025年积分制入学,各区会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做调整,具体条件详见正文。
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荔湾区积分制入学时,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至2025年5月13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至2025年5月13日)。
(1)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1)居住证满一年,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5月13日(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2)2016年1月1日后办理的,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累计计算;
(3)2016年1月1日前办理的,根据2010年起施行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连续计算。
3.“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申请方法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指南》执行。
(一)来穗人员在提交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申请前,应当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
(二)来穗人员持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制入学当年的8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三)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当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取得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增城区2025年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具体安排,敬请来穗家长关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积分入学”,密切留意相关中小学招生信息。
来穗人员获得核定的市积分后,登录“广州市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管理系统”进行积分入学申请。(注:该系统暂未开放,预计2025年5月开放)
(一)来穗人员需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且其在广州市居住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提出入学申请当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请入学的适龄子女持有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
(二)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提供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全国学籍证明。
1.父或母(含其他监护人、适龄子女本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
2.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读南沙区公办学校和南沙区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毕业要求升读南沙区公办学校和南沙区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
申请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南沙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根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需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制申请或积分调整申请。
联系人:刘先生
手机:13728593612
电话:13728593612
邮箱:L84168416@163.com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